2018年过年前两天下午,我在一条宽约8-10米的县道路行驶,位于乡镇拥挤路段。我右侧一电动车同向行驶,对面一车对向行来,对面轿车靠右让路,已没法再向右了,我行驶道路正中间会车给电动车让路,可是电动车一直向左偏向行驶,我也跟着向左偏向行驶给他让路,我车右后视镜距电动车左把手约1米左右,突然电动车主来个左拐(我一直从右窗看着他的),把手撞我后视镜上,重心不稳,把手弹回去摔倒了。我刹车停在他摔倒地前10米左右,我下车见他怒气冲冲跑过来问我怎么开车的。我下说:你干嘛突然来个左拐?他不承认,其他也没多说掉头往回走了。我跟过去几步叫他骑车左拐要看到边上有车。我见他没反应也没说什么,而且双方都没什么事,我车后视镜卡扣脱开,后门被刮上了电动车的漆,抛光一下就可以了,他人也没什么事(事后知道他手和膝盖上各一块爪子壳大小的破皮,破皮不见血的那种)。因为晚上还有重要的事,第二天一早要上高速赶回去过年,所以也没太在意,看他掉头往回没说什么,小事,忙,以为可以各走各路了,我上好后视镜卡扣就走了。结果半小时后他打电话报警了,我接到电话前去交警队处理。交警拿出路边监控放手机上给我看。我一看就不对劲,那视频改动过的,就是加速处理了,前一段是正常的,当我车子快出现在监控中时,视频缓慢加速到2倍左右,我车出现在视频中时已经是2倍速度了。这样看视频的人会误认为我车子超速,约80码,实际车速只有40码max。我直接问他视频是不是加速处理了的,他承认了,然后我把行车记录复制给他,虽然电动车左拐时处于监控盲区,但有经验的交警也应该分析的出来。事后我了解到电动车主在我走后跟路人造势,说:叫他不要走他还要走。他对交警也是这么说的,但是我行车记录仪带录音的。这谎话也行吗?交警仍认定我肇事逃逸,要扣我车和驾驶证行驶证。还好的是那电动车主,我虽不认识,但他家那块我很熟,找了几个我熟悉的他七邻八里的人一起去他家签了一个互不追究责任的和解书(这也不就是一开始,双方没什么鸟事,默认的各走各路吗?)。和解书交给交警就完事了。那天结果搞得我好晚回家,第二天上高速回老家过年。只是搞不明白电动车主造势我逃逸和交警的行为和认定。有经验的车主不妨来分析下交警的认定是否合理?如果是你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