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感谢指正交流,我是没有去店里问过,只是根据政策来计算的:“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10%)但是和你实际咨询有所出入,或者说你咨询到的是备案过的车售价?这中间被3S又赚一手?不然按照政策来计算,我的算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