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号与一辆女士摩托车发生擦碰,对方左侧路口出来,头也不回,看都不看旁边车道来车,我按喇叭减速,哪知道对方依然不回头,直直的撞在左侧车门上了,对方没有摔,从我车前绕过去靠边停下,我老公打了电话报警,交警来了之后,根据行车记录仪视频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制动措施不足次要责任,到交警队对方说回去拿行驶证驾驶证,一去不复返,等待一个小时电话联系说在医院,下午来处理,也没来处理,到3.21号去交警队找出现场交警,交警联系对方说22号早上来,按约定时间到交警队,对方没来,说有事要半个月以后!对方应该是没有行驶证驾驶证,而且没去医院,我跟交警说我如果次要责任,对方医药费只认3.8号当天的,此后不认,对方这种不配合的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询问4S店维修费为1000-1100元(查成交价|参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