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行的车船税标准共分为7档1.0升(含)以下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减征后为250元);1.0升至1.6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20元(减征后为350元);1.6升至2.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480元(减征后为400元);2.0升至2.5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900元(减征后为750元);2.5升至3.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1920元(减征后为1600元);3.0升至4.0升(含)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3480元(减征后为2900元);4.0升以上排量的,年基准税额为5280元(减征后为4400元)。